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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勞動節 2017- 互助採訪隊報導系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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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行動媒體】

前言

五一勞動節,草根‧行動‧媒體和五個基層團體(香港婦女勞工協會、舊區街坊自主促進組、同根社、古洞支援組、在港印尼移民工協會)合作組成互助採訪隊,每個團體問了一條問題,當中三個團體派了工友/街坊參與採訪隊工作。讓我們看看,五一的遊行人士,對一些基層議題的看法。

採訪隊有何目的?

1)讓草根媒體實習的同學與所實習團體的街坊/工友有合作機會;
2)讓同學與街坊/工友有練習採訪的機會;
3)讓同學與街坊/工友更了解其他基層團體所關心的議題;
4)讓遊行群眾向公眾表達他們對這些議題的想法;
5)讓我們一起報導一些主流媒體不關注的基層議題。

第一組採訪隊隊員:

阿水(第八屆草根媒體實習生)
阿萱(第八屆草根媒體實習生)
阿寶(草媒行動2017媒體伙伴)
阿怡(草媒行動2017媒體伙伴)

今天訪問了四位參與五一勞動節遊行的人士,在此先稍作簡介:

Henry是中文大學專業進修學院 社工學會的成員
濤叔是一名清潔工,是清潔工工會成員,從事了清潔工十多年。
Sam是北區就業問題關注組的成員。
黃太是五一遊行其中一位參加者。


採訪問題:

現時零散工因為不符合4.1.18,所以沒有部份福利及保障(例如:有薪年假、侍產假等)。團體提議,零散工應該得到按比例支付福利及保障,你贊成嗎?

4.1.18指當一名工友為同一位僱主每星期工作18小時或以上,共連續4個星期,這樣便屬於「連續性合約」,可獲有薪假等福利,當中有部份福利(如年假)須於連續3個月底下才能使工友受惠。

Henry亦認為做法合理,他曾於便利店做兼職,並坦言要不是店舖經理的提醒,未必會得知4118相關的保障。他表示做兼職時不太重視年假福利,因僱主利用編更就可以把你年假的日子編成無須當更的那天。根據勞工法例,根據現時的法例,若僱員符合418要求而有年假,僱主有權要求員工於何日放年假,只要放假前十四日通知即可,故雖然變相減少了假期,

相比之下,Henry反而更重視有薪勞工假,「紅日果日有錢係重要既,多幾舊水囉」。

黃太初時表示並未聽過4118,但當訪談隊解釋該政策和部份打工仔會跌出勞工法例的保障網時,黃太就表示聽過類似的事。了解政策後,對於是否該按工時比例給予打工仔福利,黃太表示:「正常應該要啦!」她認為若非如此便會令工友受到剝削。濤叔是做清潔工的,但他亦表示不知道4118的規定,更曾把4118的保障誤以為某些公司的獨特福利。在訪談隊詳細解釋政策後,他亦同意應該按比例支付工友。

Sam認為,某些工友的工時較散亂或斷續,這些工友未必能夠得到4118的保障。他建議可對可以在4118的工時要求之下再劃一條線,但有一定工時水平的工人,給予原有4118的七成的福利與待遇。當被問及只要定了某一條工時界時,僱主便很容易用編更的方法,使其工作時數依舊未能達到要求,亦可能依然不受保障,Sam表示可多劃幾條界。當被問及有可能多幾條界亦有相同效果時,他未有直接回應,而是指出有關問題必須白紙黑字,,才有助真正實施相關保障,讓更多工人能夠真正受惠。

採訪問題:

現時市建局只有四棟土發遺留下來的安置大廈餘下的極少量單位可作安置。
市建局賺埋賺埋咁多,除左透過公屋安置合資格租戶,係咪應該自己起安置大廈,確保原區安置受重建影響租戶?

土地發展公司乃市區重建局前身,雖然以前市民亦戲稱土發為「土匪」,但土發對於政府要求其安置居民的回應,仍有建起幾楝安置大廈,分別是位於港島的順成大廈、位於深水埗的麗珠大廈、位於旺角的鼓油街12號及位於大角咀的必發台。市建局接手後,卻從不建築安置大廈。同時,市建局接手多年拆屋起樓,建起全是豪宅,市建局的年度資產淨值,截至2016年度已近三百億。

Henry認同「原區」的理念,亦即讓街坊能夠在附近的地域安置下來,因為重點是要保留人與人之間的網絡。但他卻對市建局在重建項目附近興建安置大廈一建議有所保留,他認為在找到一選址以容納受重建影響的街坊或有困難。不過,Henry亦談到對市建局的責任。他認為既然重建由市建局所推行,它便有責任去原區安置受影響人士。

濤叔表示沒有聽過市區重建這個詞語,不過在理解過市建局的性質後,他表示拆人屋要安置是應該的。不過對於安置大廈的概念,他似乎未能十分理解。

Sam和黃太在一閕始都似乎是更想回應全港的基層住屋問題。他們一開始就指出許多空置用地應用以建公屋。Sam認為一些空置的工廈、停車場和學校或能為重建戶提供暫時的居所。

黃太更進一步表示支持原區安置。黃太指出市建局不能一味賺錢和起「豪宅」。黃太亦提到香港整個偏重地產的發展氛圍,她更用「豪華超級市場」來形容一種不可取、過度奢華、忽略基層大眾的社會發展形態。

採訪問題:

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涉及範圍包括古洞北同粉嶺北發展項目。古洞本身有好多小型工業,例如醬油廠、鎅木廠同磗廠。其中醬油廠已經有超過 70 年歷史,月餅嘅蓮蓉佢哋都有份整。另外,古洞同粉嶺村民都會種菜,早期少少仲會養雞同養豬。不過,新界東北下年就開始動工,到時就好多特別係息微行業嘅工廠好大機會無法繼續經營,同大片嘅農田都會消失。

新界東北發展會令剛才提到在工廠工作嘅人失去原有嘅工作,當中有好多係住响附近嘅村民,而政府只係坐視不理,你覺得啲村民會遇到咩問題?

「我諗最簡單係聆聽佢地既意見囉……我覺得都係果句即係聽佢地想點……最緊要係知道佢地需要D乜囉…」Henry坦言自己不太清楚受新界東北發展影響的居民訴求,並且多次強調應該首先聆聽一下居民訴求。他指出站在社工立場,了解問題後當站在問題當中弱勢的一邊。當被問及若有多元共融方案時,Henry也認為共融方案可以包容更多不同的居民,例如,利東街的民間規劃方案—「啞鈴方案」便能夠囊括想走和想留下的街坊的需求。

濤叔雖然坦言不了解新界東北發展,但他卻有相似的方向,他指出,一地的發展策略應該能夠針對當地的特定情況和需要。

Sam是北區問題關注組的成員,居於粉巔,認為東北發展後居民就業問題應該要和好的墟市政策一起思考。既然東北的工廠將會被取締,於東北項目中發展墟市或可為因此而失去工作的居民提供工作機會。黃太則對現時的發展模式有許多質疑。她認為人的生活需要衣食住行,以前香港有工廠,可以製造這些生活必需品,而農田就負責生產食物。她認為政府現時的經濟模式,就只有炒樓、金融、旅遊和一式一樣賣名牌的大商場,那是奢侈品,都不是人的生活。 這種模式弄跨了整個香港社會,長遠來說害多於利。

另外,Sam和黃太都關注東北居民的居住問題。Sam比較關心有地權的人,他說在聯和墟喝茶時,他認識了一些來自東北較年長的原居民。Sam發現他們希望維持現有的村式生活空間,十分抗拒居住在層式的單位中。在發展底下,Sam認為或可以首先興建類似鄉村式的房屋以減低對於這些居民的反感。黃太則直指東北發展是政府盲搶地,對當地的居民都無什麼好處。她指出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只有好少部份起公屋,其他都是低密度豪宅,拆了人的家和廠,居民又無屋住,又失去工作。黃太認為富豪只有好少數人,社會最多是中產和基層,無理由一面倒豪華,會造成貧富懸殊。

採訪問題:現時移民家務工的最低工資是月薪$4,310元,移工組織希望把最低工資提到月薪$5,000元,你認為是否合理?原因為何?

Henry在回應提高移民家務工的最低工資時,他有一點遲疑,認為移民工和香港的僱員有別,他表示移民家務工已由僱主包住屋,故也不太清楚移工的支出和收入。採訪隊提出關注團體的意見和所知的個案請他回應一下,資訊包括移民工在香港的月薪$4,310也包了食。只是是食什麼和住什麼空間,由於無法監管,就沒有保證,因此沒能保證她們住在合理空間及吃得飽。他說移工是一個複雜的概念,具有獨特性,很難去講清楚。不過被問及若要加該用什麼標準判斷時,他就表示,最低工資應跟香港的通脹程度來加。Henry亦指出移民家務工的日常生活應該以合理生活素質是要跟據官方數字和數據來定的觀點。另一受訪者Sam也認同最低工資應跟香港的通脹程度來加人工,因為她們也會在香港買東西。

黃太大力支持提高移工的最低工資。黃太本是家務工僱主亦曾是僱員,深深明白打工仔的苦況。移民工每天的工時較長,她們與一般打工一族不同,星期天亦要上班。黃太告訴我們居於屋邨的僱主大致分為兩種:第一種家庭式有大人和小朋友;第二種是只照顧一個老人家。「其實呢啲都係辛苦工嚟㗎,服侍一個同四個都係咁得多錢。」她也認為家務很多工作要做,因此她認為提高移工的最低工資是合理的。

採訪問題:現時香港政府統一為移民家務工設立標準僱傭合約,僱主須在合約中填寫工作內容、地點、居住空間等。在强制同住的要求下,移工難有自由的休息時間,有調查指,移工平均每天工作13-16小時。你認為應該在標準僱傭合約中,訂明他們的最少休息時間嗎?

對於合約標明工時,Henry和Sam都一致認為應要保障移民工作時的休息時間,但他們都分別反映了此保障在執行上的困難。

Henry認為移民家務工上班的地方是他們居住的地方,因此,他們一定要受到保障。可惜,他認為這些保障都是很難去監察的。他補充如果在合約標明工時真正實行時,由於監管極難,唯有鼓勵雇主自己去舉報這些違規的情況。
Sam指出也有些僱主當家務工是一家人,他自己就有個朋友會讓家務工在星期六日夜晚的時間都外出,因此不用計太多。談及移民家務工休息時間時,他一度質疑「移民家務工星期日都唔知去咗邊」和「應該點計移民家務工的休息時間?係當係屋企定係街?」Sam指出移民家務工有居留在家裏的必要性,特別如有老人家在半夜有事的突發狀況,都須及時受移民家務工的照顧。有見及此,他建議雇主和移民工應該「自己傾」,不用訂明最少的休息時間。當被問及這種超時是否應補水,他認為應該,過了一會便補充,指認為過了晚上十一時仍要工作就要補水,星期日沒有放假亦應補水。

黃太認為應該訂明移民家務工的最少休息時間,但在訂明和談判移民家務工的最少休息時間的定義上有困難。 從勞工角度,訂明勞工的最少休息時間當然是應該。從僱主角度看,她形容食住都都在一起,很難控制,且 「有時候,小朋友和婆婆有事都會很難做」。若為移民工在同一星期內定立一定的假期休息時間,她們放假時便沒有人照顧老人家。問及 超時補水是否合理時 ,她不贊同此制度,指出會有部份家務工會拖慢工作速度來「搏超時補水」,訪問隊員問及是否認為若這樣會有僱主也加倍苛刻,過敏於工人工作速度時,黃太也認同有此可能,會有好多爭抝,故她認為提高移工的整體工資才能解決問題。

採訪問題:你身邊有無親朋戚友係新來港婦女?佢地有無返工?如有,是什麼行業?有無談過工作待遇有咩唔理想嘅地方?如無,就問「有無問過佢地點解無返工?」

Henry沒有任何親戚和朋友是新移民,但他之前服務的非政府組織有些服務對象是新移民,他們普遍也有上班。他接觸的新移民普遍為辦公室清潔員和快餐店服務員,她們遇到的問題都是工時不足和零散工。他們通常遇到的困難是不能顧及照顧自己小朋友,例如幼稚園和小學的孩子,他們因此要選擇兼職。有時候,他們甚至會因不能遷就小朋友上學的時間,放棄工作,因此不能幫補家計。他亦舉了一個例子,例如移民工返工的理想時間是時間是九時至三時,因為小朋友的上學的時間是八時到四時。若小朋友長大後,他們便能出去工作。而最理想的情況是他們上班的時間能遷就小孩的時間。

濤叔沒有回答自己有沒有認識新移民。相反,從事了清潔工十多年的濤叔表示他在十三年前從大陸移民到香港時就已一直從事清潔工工作,並對自己大力可以提重工作十分自豪。從他的話語中,我們得知他曾經也是新移民的一員。他說在退休時,因爲自己的公司管理做得好,故給了他長期服務金。從濤叔談及清潔工公司管理一事便能知道,他以為長期服務金是公司管理得好特有的優惠,而不知這其實是法例賦予的權利。濤叔帶了出一個事實的側面,就是許多人生地不熟者,都對勞工法例沒太多認識,因此不能保障自己。

Sam的一個朋友是新移民婦女,他們是在Sam早上飲早茶時認識的。該新移民婦女任職酒樓侍應,廿八歲,有一女一子,現正在職安局修讀再培訓計劃,亦懂得普通話,有教導小朋友。問及該新移民婦女有沒有在工作上遇到不理想的待遇,他表示該新移民婦女的工作“幾好做,有餐食” ,工時為$40/hrs,返朝早七時至下午一時。在追問後,才了解該新移民婦女原來有兩份工作,另一份工是在夜晚的七至十時,工時為$45/hrs。其實,新移民婦女的工作須要跟著她兩名小孩(小學和幼稚園)的作息時間表,因此顯出她們的上班時間表是受到一定限制,不能自由作主。

黃太認識新來港婦女,她對新來港婦女都受到本地人歧視的情況有保留,包括在語言及文化上。她説「佢地有種我地歧視佢地嘅感覺」和「我地唔鍾意同佢地埋堆」,道出了新移民婦女與非新來港同事之間一種說不出口的隔漠和誤解。黃太亦指出社區上亦有不少新移民婦女遇到的困難,例如因學歷低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和因照顧家庭小朋友而不能外出工作。最後,她以早上派報紙和機場外判工作為例,新移民婦女通常都做受到剝削和沒有長工福利保障的散工,面對著三更制、兩更制、人工低、零散化、假自僱、無工傷、無退休金、無長期服務金、和無勞工假的問題。

訪問後記:

文中有兩位受訪者都提及移民家務工可與僱主商討僱傭合約或者對有問題的事去舉報。筆者之一也曾任兼職散工,曾嘗致電勞工處查問關於4118的保障問題,當聽到勞工處職員勸喻自己先去跟僱主商量,行不通就去舉報,日後可能要上法庭時,自己都覺得不太可能,因為打工仔在法例下無議價力,這樣一來便很容易失去工作。至於人生地不熟的移民家務工,是否懂或敢去做,筆者自己都有疑惑。



【草根行動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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