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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工經濟——是就業自由,還是朝不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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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打工,卻不知道公司和自己有沒有僱傭關係?

今時今日,網上找工作,原來要先付錢讓「客人」看報價?

風馳電掣的外賣電單車手,工傷意外不少見,但原來沒有勞保?

「零散工」已經不是基層工人,也有高收入、高學歷人士?

文:鄧建華

隨着手機「零工經濟」興起,搵工已經不是像以前一樣發CV、等面試。好多工作合同、「自僱合約」在手機彈指之間已經完成,雙方甚至未曾見面。大大小小的搵工/服務平台,已經成為人們生活的一部分,而且衝擊着既有的職場關係。

在這個發展下,打工者的「選擇」似乎增加了。不必被合約和長工時綑綁,上班的時間變得彈性,幸運的話,或者比「長工」更可以平衡工作生活。然而,沒有清晰僱傭關係,同時意味着不受《僱傭條例》保障,也不會有工傷保險、遣散費等等的計算。工作變得彈性,既是「自由」,也是朝不保夕。

搵工平台-僱人定自僱?

現時新式的職業中介,第一種是流行於網絡的「搵工平台」,第二種是派遣工式的中介。「搵工平台」吸引了大量自由工作者,他們有音樂教師、補習、興趣班導師,甚或演藝工作者等。這些中介規模不一,大者可以是有成百上千用戶的網上平台,小者可以只是一個通訊軟件群組,不時發放「工作」訊息。例如「香港補習導師會」的工作平台,便是歷史較長的上門補習配對平台。導師只要在網上登記,之後便可以接工,每份工作的首兩周工資,須支付予平台作中介費。

新式的網上中介,徵收中介費的方式也有「創新」。像Hellotoby這個「專家平台」,由聘請家務助理、裝修師傅,到學業顧問、綱琴教師,都可以在這平台找到「專家」。美名為「專家」的打工者,想要申請工作,卻先要購買平台的「金幣」,每發一份報價給顧客,須先付金幣數十,才可以獲得僱主「選擇」的機會。平台對僱主絕無收費,「專家」便首先要「買個機會」。當人人以為零工經濟起碼會令資訊變得更加便宜,這職業中介倒反其道而行。

另一種「派遣工式中介」,可以百本醫護為例。在百本登記的護士、護理員,會被派到向光顧百本的醫院或護老院工作。百本收取客戶款項後,負責向護士支薪。工友雖然要依據百本的指派工作,公司卻並不承認兩者之間的僱傭關係。2017年,工會便曾協助工友向勞審申請頒布其與百本之間存在僱傭關係,百本指出工友屬「自僱」,實是誤導。

外賣車手有無勞保?

另一個「零工經濟」的新興行業,是瘋魔一線城市的外賣車手業。香港四家重要的外賣網上平台,只有Food Panda一家會與車手定下正式的僱傭關係,其他三家Deliverwoo、Honestbee和Uber eat,一概視車手為「個人承包商」。車手在彈指之間可以登記做員工,公司也可以在彈指之間與他們結束關係。雖然如此,車手的業績仍然受到公司程式的嚴密監控,是否在35分鐘內完成送餐、顧客的評價會影響他們的級數,繼而影響他們能否自選接單時段。

無論是外賣平台、職業中介平台,還是百本,形形式式的「職業轉介」,都以不同方式,將員工打為「自僱者」。即使天天在馬路上奔馳的外賣車手,同樣沒有工傷保障,而天天在醫院照顧老幼的百本護士,也難得一天有薪法定假。

依據《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介紹所不能誤導員工為假自僱。而這些平台的性質,究竟是否屬於職業介紹所,是值得商榷的。照理,只要是經辦「為僱主供應別人的勞動力」之業務,便算是職業介紹所,須受相關條例監管,需要領取牌照之餘,不可以超收中介費。然而,由於平台將員工定性為自僱,聲明員工與他們不存在「職業介紹」,自稱不是「為僱主供應勞動力」,不受既定條例所限。由是,中介費往往是海鮮假,樂器班教師的中介費可以由四分一月薪到50%月薪不等。然而,這些平台是否屬於職業介紹所,仍然是有待定義的。

英美兩地的法規轉變

應對僱傭關係的變化,世界上並未有妥善處理的顯例,但一些例子堪可參考。以英國90年代的改革為例,除了正式的「僱員Labour」、「自僱者Self-employed」之外,她們在法例中新增「工人Worker」的類別。任何人如根據合約或其他安排,親自為另一人工作或提供服務,而該另一人並非其顧客或客戶,該人即屬「工人」,雖然不是所有僱員權益都可享有,但仍然受到最低工資、欠薪保障、有薪假期、最高工時、休息時段、免遭歧視等法定保障。

美國紐約市亦在2017年通過「自由工作者不是免費法案Freelancer isn’t free Act」,規定自由工作者可享書面合約、追討報酬,以及免受報復等權利;如僱用方違反有關規定,自由工作者可向勞工政策與標準辦公室提出投訴,僱用方須在20天內回覆,而自由工作者亦可向法庭提出申索,要求僱用方支付拖欠報酬的雙倍賠償金額、遭受報復的損害賠償,以及律師費和相關訴訟費用。

越來越多人意識到:「Freelance?好聽就自由工作者,不好聽就是「炒散」。」零工經濟沒有創造更多老闆,而是差生了新一代就業不穩、朝不保夕的形態。香港對「零散工」的論述一向集中於不附「4.18」而失去正規勞動保障的工友。然而,今時今日以「slash」、自由工作者為名的零散工,已經遍及各行各業,而不是集中於基層工種。由工會組織到法例保障,都必須與時並進。

*資料來源:香港零散工境況及倡議願景內部研討會,講者為方約恆、劉家樂、何鴻興

原文刊在《工盟團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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